提要:加盖公章擅自更改规划的规划局工作人员早在三年前就已被认定为“滥用职权” 常州市西新桥公寓小区是政府的一项危旧房改造民心工程。2007年检察部门查实常州市规划局周某滥用职权,但是6年多前被卖掉的活动中心一事却一直未能得到纠正。
加盖公章擅自更改规划的规划局工作人员早在三年前就已被认定为“滥用职权”
常州市西新桥公寓小区是政府的一项危旧房改造民心工程。2005年,该小区业主入住三年后发现,小区没有汽车车库、没有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建配套。业主们调查下来还发现,小区建造时规划有2280平米的社区活动中心,但在2003年被常州市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擅自盖了一个章更改规划,导致小区社区活动中心被卖掉。2007年检察部门查实常州市规划局周某滥用职权,但是6年多前被卖掉的活动中心一事却一直未能得到纠正。
小区居民同时了解到,社区活动中心除了部分1楼店面房以每平米6500元左右的价格售出,楼上几层差不多均以每平米2300元的价格销售给一家企业做办公用房。这样算下来,因周某擅自加盖的一个章,牵涉到的利益就高达数百万。对这些问题,居民向有关方面反映近3年至今无果。
目前,常州市纪委已介入调查。
□快报记者 刘国庆 文/摄
[现状]
让人揪心的小区配套
在常州市区,西新桥公寓小区的面积并不大,仅有8幢楼。西新桥公寓的建造也不同于其他小区,是2000年常州市政府危旧房改造项目。据小区一些老年居民介绍,项目改造前这里经常被水淹,有的居民家里甚至淹到齐腰深,居民意见很大,后来常州市政府下决心进行危旧房改造。西新桥公寓危旧房改造工程还是当年市政府一项重点民心工程。
2002年8月份,新小区建成后,居民陆续入住。直到2005年,小区才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内一共270多户居民,1000多人口。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们才开始意识到小区内存在的不少问题。“我们发现,小区里没有一个汽车车库,整个小区只有一个99.93平米的居委会用房,居民大会、党员大会(社区党员320名)无处召开,只有外借场地。居民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更成为泡影,造成私人麻将馆盛行。”小区居民在一份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材料中这样写道。
小区一些居民还告诉记者,虽然目前小区内拥有4幢楼地下部分自行车电瓶车车库,但这个车库位于小区菜市场地下,而且奇怪的是,菜场的地下被一劈两半,一半是业主的车库,另外一半却被卖掉了。两车库中间有通道,但是被锁了。由于该车库设计建造时进出口在西头,导致东头的车库没有一个正常的进出口,居民要将车停进车库,必须两个人抬着车子走台阶进出。因此,有很长一段时间,小区内出现奇特一幕:停电瓶车自行车必须两个人,而且是抬着车子进出。直到后来业委会想办法沿着台阶简单修了一个坡道,居民才能勉强推着车辆沿坡道进出。
[奇怪]
活动中心被盖章取消
小区居民赵晓岭告诉记者,业委会成立后,几位热心的业主就一起成天忙着到政府各个部门去咨询、反映情况。“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当初这个小区是怎么规划的?”为此,业主们从常州市规划局调取了2001年小区建造前的规划图。
在这份图纸上,小区居民们发现,小区建造前规划上关于公建配套注明“54个车位,就近安置斗巷地下停车场”。不仅如此,还规划有“社区活动中心2280平米”。而这个规划好的社区活动中心就位于现在小区内的8号楼。这个8号楼按照当初的规划就是“社区活动中心”。但实际上,8号楼1楼卖掉变成了店面房,楼上则被出售给一家企业。“也就是说,规划给我们小区业主的社区活动中心被卖掉了。”
小区居民们对于该问题的发现则很偶然。居民们从常州市规划局调取图纸后,拿着这个图纸找到当时的物业公司,要求收回车库。在居民和物业公司交涉的时候,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看到居民手中的规划图后,就顺口说道,“你们有图,我们也有图。”说着,这位工作人员也拿出了一张西新桥公寓的规划图。
两张图放在一起,让居民们大吃一惊的是,“社区活动中心”上面却盖了一个“常州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管理处”的公章,边上写了“取消”两个字,盖章日期是2003年10月15日。在该图纸上,另一处注明“活动中心”的地方也被盖了同样的章,边上注明“综合楼”。从这份图纸上可以看出,西新桥公寓“社区活动中心”的规划被更改了。“也就是说,原来规划给我们的社区活动中心凭空消失了。”为此,居民们又气又急。
[举报]
盖章的当事人被查处
围绕“社区活动中心”的问题,居民们追查下去发现,在一份西新桥公寓“住宅项目公建配套验收表”上,验收意见一栏注明:“小区社区活动中心经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管理处同意已取消。”该验收表上盖了常州市建设部门和常州市房管局物管处两个公章。耐人寻味的是,验收表的日期是2003年10月20日,比常州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管理处取消“社区活动中心”的规划迟5天时间。为此,小区居民非常不解:“房子都造好了,你再去更改规划,这里面肯定有猫腻!”于是,小区居民在2007年6月份向常州市有关部门写了一封举报信,就规划部门更改规划一事进行了举报。
经过漫长的等待,2009年5月19日,小区业委会主任张梅英和一位业主代表赵晓岭来到钟楼区检察院。钟楼区检察院对居民们举报一事进行了答复。从其书面答复材料上可以看出,2003年10月常州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管理处办事员周某,在西新桥公寓工程整体竣工验收、规划验收后,超越其工作职权,擅自更改规划图纸上的有关内容,致使西新桥公寓工程有关项目被取消,导致该小区几百名业主集体上访,影响恶劣。钟楼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实施了《刑法》第397条之规定的行为,但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周某不起诉。书面答复上注明该案案由:滥用职权。
声音
开发商:我们有权进行处置
然而从居民举报至今快三年,西新桥公寓几位业主告诉记者,虽然周某被处理了,但是因为他盖了一个章导致小区社区活动中心被卖掉,这件事情至今没有哪个部门出来说要纠正。这是为什么?记者就此向常州市规划、房管、建设、物价等几个部门以及当初负责小区开发建设的钟楼区住宅建设发展公司求证,均未能获得明确的解释。据检察部门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当初开发商开发西新桥公寓项目的时候觉得亏了,就在公建配套上动脑筋。西新桥公寓8号楼原来确定为社区活动中心,既然是社区活动中心,当然不能卖了。要不然检察部门怎么会介入呢?”
开发商方面一位郭姓负责人则告诉记者,这个项目亏损,“如果不卖,要多亏300万。”但当记者提到,在处理该项目亏损一事时,政府免收土地规费等,同时还特别提到在免收规费等情况下,还有340多万的亏损,政府让开发商在其他项目中予以冲抵时,郭姓负责人则表示,“到现在这个300多万也没有冲抵,还挂在账上,是个空头支票。”对于社区活动中心被出售一事,这位负责人则强调,“作为开发商,我们有权进行处置。”
对此,小区居民介绍说,根据当初市政府对西新桥公寓危旧房改造项目,有关会议记录材料中明确,“危旧房改造不以盈利为目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各项建设规费暂行缓交,挂账处理,项目完成后,接受审计,若有盈利,如数上交,专户储存,滚动使用,用于今后的危旧房改造项目;若在享受上述政策的基础上,仍有亏损,查明原因,采取其他政策予以补亏。”
小区居民们还表示,目前社区活动中心、菜场等被出售,如果其属于非营业性公建性质的话,现在被出售,说明开发商对这些公建配套收了双份的钱:“小区居民买房时纳入了房价,后来又被销售给其他企业。”因此,居民们完全有权利搞清楚这些被卖掉的公建配套当初是否纳入了开发成本。
赵晓岭告诉记者,为了这个问题,他们多次找到常州市物价局。但是对方却始终不愿意出示当初核价的明细表。“他们到后来就跟我们说,资料找不到了。”
记者就此采访了常州市物价局房价处一位刘姓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初负责西新桥公寓项目具体的经办人员已经调到交通部门工作,而他自己则到这个科室工作才两年,很多情况不了解。当记者问到西新桥公寓小区内社区活动中心、菜场、54个车位是否计入房价时,这位负责人显得不置可否。他向记者提供一份“常州市商品房预销售价格审核通知单”,日期为2000年6月份,上面标明西新桥公寓改造工程住宅商品房平均预销售价格为2450元/平方米,非营业性公建面积为3000平米,营业性公建面积为6800平方米。他向记者解释说,按照现在的要求,物价部门核定销售价格会有一个明细表,哪些计入房价、哪些没计入房价,一目了然。但是西新桥公寓目前的资料就这么多,“看得出有3000平方米,具体这些面积是怎么构成的,从目前现有的资料看不出,我也找不到这些资料了。”
物价局:找不到这些资料了
记者与常州市规划局周某取得联系,但是他以“记者采访须通过办公室为由”婉拒。
常州市规划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建设工程管理处周某被调离岗位,同时受到党内处分。至于“周某为何要私自更改规划,将社区活动中心取消的动机和目的”,这位负责人说,“规划局已经调取当初原始资料及找到相关人员进行了初步核实,由于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好几年,原来经手的人员都已不在原岗位,具体改规划的原因需要进行调查才能得知。对于居民反映的问题,我们局领导很重视,目前正在研究解决的具体措施。”
不过,对于规划局这一说法,西新桥公寓小区居民则表示“很不满意”,“从2003年10月到现在已经6年多,被检察院查处也有三年了。为何人被处理了,事情却一直不纠正?他们就是想拖时间,想让事情不了了之。”
西新桥公寓小区居民表示,因为一个章,牵涉到的利益就高达数百万。而且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年,房子不断增值,数额更大。“他们为什么不愿意纠正,很多人心里都清楚!”
规划局:正在研究解决措施
快评
谁来为一起“滥用职权”承担后果?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初那个擅自更改社区活动中心规划的当事人已经被认定为“滥用职权”。人是被处理了,但是因为这个人“滥用职权”引发的诸多后遗症仍在延续,造成的严重后果始终没有个清楚的交代,而且越拖越复杂,越拖头绪越多。
开发商说被开了空头支票,如果不卖社区活动中心就会亏损。当然了,开发商的确也拿到了事后才被认定为“滥用职权”的通行证。因此,说起话来才振振有词,听上去有理有据。卖掉社区活动中心的原因是不是如开发商所言,还是另有隐情,记者暂时没有从物价局和规划局求证到更多的内容,原因都差不多——让人无语的“事情年代久远”。当然暂时也就无从得知,开发商到底有没有收了双份钱。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社区活动中心回归社区,谁来为社区居民买单?开发商肯定不愿意,因为用他们的话来讲,这笔钱是用来填补亏空的,何况买房的确是有手续的。其实,在这件事情中,还有一笔钱一直隐藏在背后,就是开发商口口声声提到的“亏空冲抵”。为什么会有一笔被开发商咬定的亏空没有冲抵?到底有没有人给开发商开了空头支票?按照相应的约定,政府是要在其他的项目上给开发商冲抵,这么多年了到底有没有兑现?有这么一笔神秘的“亏空冲抵”隐隐约约的存在,就不得不让人联想,规划局的一位当事人被处罚,究竟是个人行为还是被人利用的行为?相应的,开发商到底是不是事件的利益焦点,还是开发商被转嫁了利益之争?
这一连串的问题,都是纠结在这起事件中的错综复杂之处。相信随着常州市纪委的介入调查,一定能够尽快还原事件的真相,解开缠绕社区居民六年多的心结。阿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