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新闻 >> E商学苑 >> 正文
开发商不得放号收定金 违规收费15日前必须退!
我要打印   IE收藏   放入公文包   我要留言  查看留言 
文章来源:物业信息网是中国领先的物业B2B电子商务网上贸易平台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10/5/14 10:20:56

[提要]

  为打击少数开发商炒作房价采取放号收定金违规售房和拖延开盘时间、发布虚假销售信息、捂盘惜售的现象,昨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通告.........
  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为打击少数开发商炒作房价采取放号收定金违规售房和拖延开盘时间、发布虚假销售信息、捂盘惜售的现象,昨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通告。

  开发商虚假信息扰乱市场

  近段时间以来,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放号、发放会员卡、贵宾卡,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等方式违规销售商品房;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出现了诸如“开盘即售罄”、“还剩最后XX套”、“一扫而光”等严重失实的广告内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拖延开盘时间、发布虚假销售信息,有捂盘惜售的现象,严重扰乱了我市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影响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五大禁令规范房地产市场

  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事宜发布通告。

  一、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放号、发放VIP卡等形式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无论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通告发布之日前以各种形式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务必于2007年8月15日前主动将违规向购房人收取的所有费用清退并向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报告情况。

  二、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在广告中出现房屋增值多少、房屋“一扫而光”等失实性字眼。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发现有房地产虚假广告内容的,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移送工商部门严肃查处。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完整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规划、施工、预售许可和土地证、工商证照,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上述证照销售房屋。

  四、严禁捂盘惜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20天后必须对外销售。

  五、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任何形式炒作房价,禁止对正在销售的楼盘进行夸大性的宣传和报道,禁止虚标价格炒作房价。

  市国土房管局称,上述规定,各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市国土房管局将会同市区规划、建设(开发办)、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
最新供应信息 最新求购信息
查看留言
用户留言
 站内搜索
 企业动态
 产品推荐
 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