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经营也有“潜规则”近日,一则有关“物业费潜规则”的消息在网上被热炒。其内容大致为:杭州某物业公司负责人私自收取了小区内一些经营户主的“进场费”,最终被送上了法庭。这种做法被业内称作物业“潜规则”,也就是说,一些人想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他们往往要向物业公司或相关人员交纳好处费后便可得到默认,但按《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这类事情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此后有关费用应该归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所有。 时下,越来越多的经营者都瞄向了小区内的公共部位,因为这些部位有着人群集中、目标定位准确、费用较低等优势,可以用作项目经营、广告宣传等。公共部位的经营所产生的费用该由谁来收取?其实,早在几年前就有过类似的争论。业主们自然是理由充足,物业公司的理由则是一些收费是为了弥补物管费不足,有些收费项目,是管理的一个手段。由此,一些业主认为,既然这样,最重要的是收费要透明。有专家认为,公共设施和项目不收费或收费过低会对未使用的业主产生不公平,而这些设施的经营不可能由某一个或几个业主来进行,物业公司作为管理单位可以代为经营,但收益属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可将其用来弥补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但对业主有告知的义务,告知可根据双方合同定期进行,明确经营收入及开支,业主对于收益及使用状况有异议,也可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司予以说明。>>> 热点现象 租赁费、入场费应该明示在不少小区内,都有专门为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房屋,但这些房屋多被物业租赁出去,赚取房租费用。市民张先生表示,他所在的小区内就曾有为小区配套建设的活动中心,而今,活动中心早已租赁出去。 张先生说,他们也与物业公司讨论过该问题,对此表示不满,但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连这点‘灰色收入’也没有了,物业就根本无法生存下去了!” 有的小区内,送水站甚至有专门的经营房屋。有送水站经营者表示,他们要想进入小区内经营,不仅要交给物业租赁费,还要缴纳“入场费”,“毕竟竞争这么激烈,你不讨好人家,自然还有想要进入的厂家。” 诸如此类,每到周末,不少小区内都会雨后春笋般冒出各种经营的厂家,打着横幅,销售牛奶、日用品、保健品、银行卡等。有业主表示,过多的经营性行为出现在小区内,对业主的生活会有不小影响。有业主说,商家能进入小区经营,是要向物业交钱的,交了钱还可公布商家电话。>>> 专家解读 寻求双赢的解决之道在法律层面上,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服务的,只有在事先得到业主授权的条件下,才可使用小区资源来营利,且这些收入也应列入被监管之列。物业经营者,获取利益的主要途径,还应当是依靠收取物业管理费用;而业主对于提供服务的物业管理者,也应当给予报酬。但那些擅自收取“入场费”,将收益列为物业收入的行为,无疑是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建议业主碰到此类情况,要与物业一方交涉,要求对方公布收入,允许物业获取一定的服务费和必要利润,并将其余额纳入小区公共支出或直接补贴进物业费。 近年来,物业服务一直是购房者、业主所关心的热点问题。物业公司要赢得业主,就需要真心实意为业主着想,实实在在为业主考虑。无论是服务内容,还是服务方式,都需从业主的角度出发。就是本着这种宗旨,有些物业公司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形成了品牌知名度。他们经常收集来自业主的反馈意见,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等;对业主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均高度重视,并设专门部门和专人在规定时间内给业主以回复;活跃业主的文化生活等。 >>> 记者点评 用信赖 增加附加值 走出“灰色地带”,实际上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建立相互信赖的一种有效方式,无形中可大大增加物业公司的品牌附加值。因为业主们相信,如果能够提供高于一般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卓越的管理水平,这样的物业公司一定能够长足发展,并在良好的口碑宣传中建立品牌美誉度。 物业服务本身就需要在细节上都有出色的表现,使大家能够在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环境里工作、生活,充分享受到和谐、愉悦。而“灰色地带”的消除,能够使得业主获得消费满足感和成就心理,甚至有着很强的安全感,从而对物业公司形成情感归属。这本质上是在丰富企业的内涵,是树立品牌的基础。有些物业公司希望提高品牌知名度,却苦于找不到迅速提升的突破口,不妨在这方面做出表率,不断创新,为工作注入新的元素,将满足业主需求做到极致,从而始终保持行业领先优势,成就品牌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