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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收费菜单频遭业主质疑 已成物业管理纠纷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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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物业信息网是中国领先的物业B2B电子商务网上贸易平台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10/4/19 8:44:59

辛辛苦苦买了套新房子,可是业主入住后,却发现困扰不断,物业与住户之间矛盾不断,甚至有些物业公司成了开发商的“帮凶”,不但没能维护小区业主的权益,而且还与开发商一起侵害业主的利益,遇到这样的物业公司可真让人揪心。

  黄先生所反映的物业公司索要“打点费”的事情,只不过是众多物业管理纠纷案中的一例。据记者调查采访发现,由物业管理引发的纠纷早已“见怪不怪”,尤其在物业收费方面:比如看房费、建筑垃圾清运费、擅自拉高小区停车费、强行收取装修押金等,这些名目繁多的收费层出不穷,这些收费是否有依据可循?如果属于违规收费,又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物业公司强行开出“收费菜单”

  案例1

  看房须交“看房费”

  投诉人:某中介经理人黄先生 投诉对象:香滨湾小区物业

  房产经纪人黄先生向记者投诉反映,他带客户到香滨湾等小区看房时,物业管理不让进,除非给物业公司“贡献”看房费,“一般每次收费5-10元。”黄先生抱怨道,“不给不让进。”

  对于物业公司向房产经纪人收取“看房费”问题,记着调查发现,目前,这种现象在杭州很多楼盘都比较普遍。之前也有省内媒体给予关注,看房费从5-40元不等:景江城市花园,每次看房5元;春江花月和盛世钱塘,每次看房20元;金基晓庐,每次看房40元等。

  收取这种诡异的“看房费”历史是否很长?记者查询获悉,早在2008年年初就曾出现,在杭州某知名二手房网络论坛平台,为表达对这种行为的不满,网友“钱途无量”发帖称,同事去南湖丽景带客户看房,其物业公司就要求看房拿钥匙,每次要收取10元钱;网友“james102”在回应中称:“遇到过很多次了,去春江花月看房每次要20元;桃花源30元;荆山翠谷20元,钱都是我自己出的。”

  针对目前物业公司收取“看房费”的问题,21世纪不动产某加盟店负责人李某深有体会,他之前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东方金座每次要收费10元,凯德视界要收费20元,九溪玫瑰园20元,钱江新城的东方润园20元,“一般知名的物业公司都会要求收取看房费”,“尤其是高端楼盘。”

  李某介绍称,物业公司收取看房费一般不出具发票或数据,看房费都交给办公室值班的人,办公室就会派一个保安一起跟着去看房,有时由客户付,然后在中介费里扣,但大部分都由房子经纪人自己掏腰包。

  对于物业公司收取“看房费”的合理性,李某提出自己的质疑:业主每月都给物业公司交了物业费,把钥匙放物业,物管公司服务房东应该是份内的事,房产中介帮助业主出租或出售房产,不应该交付这些看房费。

  案例1

  强收的装修保证金

  投诉人:君逸汇业主徐先生 投诉对象:竞业物业

  去年,徐先生买了一套位于西湖区西溪路上的君逸汇,户型不大,两房一厅,50多个平方,今年年初他想装修房子,可是让他纳闷的是,小区物业公司杭州竞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他交付一笔3000元的装修押金。

  徐先生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对没有交付装修押金的房子实行断水断电,导致正在装修进程中的房子只得暂停装修,没有协商的余地。徐先生困惑,物业公司已经预收了一年的物业管理费,而按照新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必须按季度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前收取超过一季的费用。该物业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浙江省新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为何仍然我行我素?

  对于业主所反映的装修押金,负责君逸汇物业管理的杭州竞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溪君逸汇物管处工作人员解释称,这笔费用不是装修押金,而是公共设施维护保证金,收取的对象针对的全体业主,如果不交,物业公司将对该户实行断水断电,“如果要装修就必须交付”工作人员态度很坚决。

  物管处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这笔费用是“师出有名”的,收取这笔保证金也是更好地维护公共设施,如果装修过程中给小区楼道、电梯等公共设施造成损坏,这笔费用可以用来维修。

  记者了解到,对于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杭州已有多条法规禁止这种行为。

  来自杭州市房产管理局颁布的《杭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

  杭州市物价局2009年5月1日颁布的《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也同样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向业主(使用人)和装修单位(装修人)收取楼道维护费、装修保证金、进出人员出入证工本费等(遗失补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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