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福州、厦门两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已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网。
据福建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尧介绍,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在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联网工作。福州和厦门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在2010年底前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网的,这是利用税收手段调控房价的基础性工作。住房信息系统一旦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网,购房者在联网城市的购房信息将一目了然,成为房产税开征的重要依据。
福州、厦门均为全国40个
房价重点监控城市之一,2010年12月底的交易信息显示,福州商品住宅均价达到了每平方米10630元,厦门岛内则高达16000多元。
据介绍,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监察部,适时对各省、市政府稳定房价工作进行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进行约谈,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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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将联手发房产税征收试点方案 一季度有望出台
据消息人士透露,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产税征收方案,将由财政部牵头联合在北京宣布。时间预计在全国两会之前。新购住房超过一定人均面积房产税将按比例征收。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有限。
修订法规为房产税铺路
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76条提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在税收的开征和减免上,赋予国务院更多的权限。不过,从《决定》来看,国务院对房产税暂行条例的修改,并没有触及房产税改革的根本,没有将“恢复对个人所有住房征收房产税”写入条例中,也没有对免征范围、税率等关键性部分进行明确。
据了解,财政部已经原则上同意了上海、重庆两个城市试点房产税的方案,相关文件或将于本月底出台,而这两个城市的试点方案则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
房产税改革方向渐明:两税合一 按市价计征
就在上海、重庆布局房产税试点的同时,高层已经拟定了房产税改革的总体方向。据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拟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即城镇土地使用税)两税合一,且按照市价计征。
据了解,由于征收依据发生变化,合并后的新税种将不再叫做“房产税”,其性质类似于国外一直推行的物业税,因此可能被叫做“物业税”或“房地产税”,其征收范围也将最终覆盖个人住宅。
据知情人士表示,由于征收范围、征收基点、税率等细节尚需完善,因此新税种要在全国推广尚需时日。而上海、重庆两个先行城市的试点效果,将成为新税种出台的重要参考。(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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