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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交接标准出台 开发商难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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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物业信息网是中国领先的物业B2B电子商务网上贸易平台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11/1/21 9:12:31

今后,新小区入住后发现问题,物业和开发商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将被杜绝。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本市新建物业项目查验标准出台,房屋以及公共设施等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交接后才能入住。
  昨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批准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新建物业项目交接查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将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由于房屋质量缺陷、配套设备不全、临时用电等前期开发遗留问题导致的物业管理矛盾突出,在目前的物业纠纷中,有70%都是因开发商遗留问题引起的。购房人在拿到钥匙入住后,接收的只是自有部分,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交接,则因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直接转入物业公司手中,容易出现物业公司“代人受过”的现象。而本市却没有一个明确的物业交接标准,业主以及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承接物业时应查验的内容和程序不很清楚。新《标准》以小区内共用部位的交接查验为重点,明确划分前期开发与后期管理的责任,在交接查验中解决好前期开发遗留的问题。
 
  根据规定,在物业公司正式接管小区之前,开发商、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公司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在小区移交过程中,将对建造质量、管理资料、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验收。记者了解到,《标准》主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物业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双方共同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进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和物业服务交接过程。对于既有物业项目,可以参照当时的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交接查验。
 
  -记者解读
 
  物业交接查验范围
 
  查验范围包括房屋本体和公共设施。房屋本体包括地基基础、门窗、楼梯、卫生洁具等;公共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屋面避雷设施、消防设施、小区路灯、绿化、小区道路、垃圾箱、车库等。(记者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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