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到底:《物业因差钱儿对物业险说“不”》
新闻闪回:虽然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均有要求,但沈阳市投保物业险的公司仅有63家,不到全市物业公司总数的1/10。省钱、怕麻烦,是很多物业公司对物业险说“不”的理由。
本报讯 记者杨宝顶报道 物业费中含有保险费用,物业公司投保后要向居民公示。依照相关规定,这些是物业公司的“必选动作”。但有业主对此生疑,物业不投保、投保不公示咋办?
法律人士称,业主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履行相应义务。
本报关于“物业险”的相关报道刊登后,引起了物业、业主两个群体的关注。既有物业公司咨询如何投保,又有业主对此发表看法。
投保物业险后,一些物业公司已经成为受益者,尝到了“甜头儿”。
相关保险公司的案例显示:2009年8月,沈阳某小区一儿童的手部被脱落墙皮砸伤,认定属公众责任险范畴,伤者获赔;2009年9月,铁西区新财富大厦停车场内,停车场车杆落下时刮伤一辆车的车身,车主刘先生获得保险金赔偿……
物业公司咨询投保事宜,显然看到了这种利好的因素。“我们认为这个保险有必要,以前不太了解办理的程序……”自称沈阳慧缘物业的一名工作人员电话中说。
与之相比,业主们关注的焦点是,物业公司能否按规履行义务?不履行咋处理?
依照明年起施行的《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应条款,物业费“应当”包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保险、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购买保险情况公示,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督。业主大会成立后,可决定物业是否购买此类险种。
沈阳市房产局小区办相关人士称,小区办将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是否投保并及时公示,将作为一种指标,在物业公司年审中有所体现。”
对此,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树山分析称,新《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属于规范性的法律文件,文件中虽然使用了“应当”一词,但也是表达了强制、必须之意。“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可决定是否购买物业险。但在没有业主大会之前,前期物业必须购买物业险,而且必须公示,业主也可依照规定对物业公司提出这一诉求。”秦律师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