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江干法院审理一起小区业委会主任告小区物业的案子。
事情起因是:今年10月,三里新城橘苑小区业委会发了一封《关于橘苑小区与××物业不再续约的意见征询》告示信给业主征求意见。此后,物业公司反击,向业主发了无数张《有此等业委会主任?》传单,上面写着业委会主任“吃拿”回扣的事情。
业委会杨主任认为,物业侵犯了他名誉。要求物管登报道歉,并赔偿5万元。
杨主任提交了几份证据:业主群的QQ聊天记录和19楼论坛的回帖记录等,“物业发出传单后,很多业主都在质疑我的人品,对我的身心造成严重打击。”
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印先生很气愤:“业委会主任发《意见征询》,这不是砸我们物业饭碗吗?你们先侵犯了我们的名誉权,我们才回击的。我们发的《有此等业委会主任?》基本都是事实,我们有录音为证。”
说完,物业方当庭播放了录音材料,其中有一句杨主任说的“5000元还给你们,我不干了”,印先生说:“这足以证明杨拿钱了。当时招标时,杨和物业说好,返还给业委会1万元,分期给,一次给了2000元,一次送了3000元,还有一次就是录音里说的5000元。”
“胡说八道!”杨主任十分激动,“物业一共给了业委会5000元,都用于日常开销了,这都有账目说明的。”
杨还找来了业主孙大姐和刘先生作证。孙大姐说,有一次她去找物业,问物业杨有没有拿回扣,对方说没拿。
由于杨主任不愿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物业发传单说业委会主任吃回扣-365地产家居网》http://news.house365.com/gbk/hzestate/system/2010/11/27/01021161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