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段静 通讯员 江法
一个月前,金女士给快报来电:“我老公杨先生是三里新城橘苑小区业委会主任,业委会要换新的物业公司,结果物业公司就往小区家家户户发传单,说我老公贪污,还说他要求占物业公司20%的股份。”
今年10月15日,小区业委会公布了一份对物业服务的考核评分表,给物业打了32分(满分100),不合格。
五天后,业委会将一封名为《关于橘苑小区与××物业不再续约的意见征询》的信稿发送到每个业主信箱,大意是,物业服务严重不符合标准,呼吁业主暂缓缴纳物业费、终止续签、向物业公司索赔等。
隔天,物业将一份《有此等业委会主任》的传单以同样方式发送到业主信箱,传单里,物业公司老总印先生以第一人称,述说小区业委会杨主任的“吃、拿、卡”行为。
物业散发的传单中,几乎将杨主任描绘成“麦霸”,频频出入“钻石年代”“金曲”等KTV,对此,杨主任说,唱歌消费是AA制,花掉上万元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而物业公司印总坚称自己言之有据,“我手里有录音材料。”
昨天上午,业委会主任杨先生状告物业公司一案开庭。杨先生认为物业公司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被告在快报上向自己道歉,并赔偿五万元精神损失费。
十几个业主赶来旁听,几个大妈在底下窃窃私语:“告得好,是要法院审审才弄得灵清。”
杨先生面带微笑,一脸轻松,物业公司老总印先生面色凝重。
念完起诉状,原告律师扬起一张纸:“我还要补充事实!就在开庭前两天,被告又在小区公告栏贴公告,说杨这次起诉的费用是用业委会房租付的!”
“简直胡说八道,明明是他借的钱。”
原告律师又拿出厚厚一叠纸:传单、19楼网站以及QQ群上业主对此事的议论和快报的报道。“物业纯粹是在捏造事实!已经造成了对我当事人名誉的侵害!”
被告律师慢悠悠一一反驳:“你发这个《意见征询》,摆明是要砸物业饭碗。你有什么权力呼吁业主缓缴物业费?这是合法收费。这个传单不代表业委会,而纯粹是你个人内心的反映,是你首先侵犯了物业的声誉,我们只是反击。”
“这件事是你老婆自己去通知媒体的,就算别人对你评价降低,那也是你老婆在诽谤你、侵害你,不是我们。”被告律师说。
被告律师要求当庭播放录音:“这是我的当事人印先生和杨在传单事件之前的对话,可以证实他要求物业请客唱歌,还收了5000块钱回扣。”
“这明显是一个套,放的录音也是断章取义。”听完一段,原告律师和杨相视一笑,“如果大家听完整,却恰恰能证明他的清白。”
物业老总忍不住开口:“这5000块就是他主动跑过来跟我要的,是回扣!”
“你胡说八道!”杨先生跳起来。
“我没胡说八道!”老总不甘示弱。
原告也要求播放录音:“第×分钟里,杨对印说:唱歌是我们三个人AA付的钱,我不会拿你钞票。”
物业老总赶紧摇头:“这我不承认的,录音上没有。”
法官示意播放,录音中果然有这部分内容。
两位业主为杨先生出庭作证。业主孙大姐说:“印亲口跟我说,主任没拿过回扣。”
说着,孙大姐脸转向物业老总:“我房屋的那个管子坏了,叫了你们几次都不给我解决,你还跟保安在小区打架……你们真的不咋的,不咋的。”
业主刘先生也说,5000块不是回扣,而是物业公司返还给业委会的款项,开支已经入账。
被告律师慢悠悠辩解:“两位证人都说不是回扣,这恰恰证明了5000块的存在,做回扣的5000块和入账的5000块不是一回事。”
原告律师指着被告方:“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被告律师继续说:“证人是你找的,大家都说你是好人,你名誉没受损嘛。”
“你非要我们找两个人来骂自己?”原告律师忍无可忍。
物业老总笑了。
“你不要笑,我觉得你笑得很苦!”原告律师眼一瞪。
物业老总脸僵住了,表情很尴尬。
“我看原告精神也还不错的…….”
“你的意思是要他疯了傻了才肯认错?”
……
法官两边望望:“要不双方调解下?”
“伤害太深!不愿意!过两天,我们业委会还要再告你们侵占业主利益!”杨先生气鼓鼓。
法官宣布择日宣判。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