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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回应“物业楼”实为商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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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物业信息网是中国领先的物业B2B电子商务网上贸易平台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10/11/17 8:57:52

维权时间:11月16日

  维权事由:“物业楼”为何成饭店?

  维权记者:陈嫣然

  日前报道了江北日湖琴云 (论坛 新闻)小区小区的一幢物业楼竟被开了饭店,业主感到十分郁闷的事情(详见11月12日A19版)。
 
昨天,小区的物业管理特意来金报说明情况:“该饭店并不是物业楼,而且边上的停车场也不属于免费停车场,从今年7月份开始,地面停车一律收费。”

  江北日湖琴云小区物业管理处一名姓陈的主任向记者解释说,饭店所在的楼并不是物业楼(属于物业经营用房),而是商铺房,该商铺三年前已由饭店所属的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购买,产权应属于该公司。

  至于业主所称的“免费停车场”,陈主任说,饭店门口的临时停车位,也是小区的配套设施,在小区规划设计的红线范围内的地面停车位都是要收费的,之前因为入住率并不高,物业公司在饭店门口的临时车位实行的“免费”停车纯属“让利”业主,“随着入住率的提高,小区周边商铺相继开业,我们才决定对该块停车位进行收费,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业主的权益。”

  陈主任表示,饭店业主也是小区的业主,其停车费收取和其他业主的收费都是一样的。考虑到饭店使用停车位的长期性,物业管理处将临时停车位以包月的方式提供给饭店使用。其他业主需要将车停放于此的,也可以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包月停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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