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海口市民秦小姐打电话进商报新闻热线反映,她1997年9月入住位于龙昆南路的泉水山庄,2009年3月她发现海南怡强物业管理公司在过去近11年间,竟多收了她10613.44元物业管理费。
投诉:物业多收万元管理费拒退还
据秦小姐介绍,1997年9月,她入住泉水山庄后就开始缴纳相关的物业管理费,她的住房面积为432.06平方米,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为475.26元/月。
2009年3月秦小姐发现,物业管理公司把她的住房面积算成了503平方米,她每个月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553.3元,在过去近11年的时间内,海南怡强物业管理公司总共多收了秦小姐10613.44元。
“我把每个月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单据都保留着,一共有130多张。”秦小姐说。2009年3月她发现这个问题后,当时就去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才把她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修正,调回到475.26元/月。秦小姐认为,海南怡强物业管理公司应把多收取的钱返还,但海南怡强物业管理拒绝。为此秦小姐从2010年7月开始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要求海南怡强物业管理公司从之前多收取的10613.44元里扣除。2010年9月7日秦小姐收到了该物业管理公司下发的通知,告知她必须在9月30日之前交齐所欠的相关费用。
回应: 住户可以直接找物业办公室协调
针对此事,昨日下午,商报记者电话采访了海南怡强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王小姐,王小姐解释说,泉水山庄的物业管理费一直都由该物业公司进行收取,过去的10多年间公司口碑一直很好,不会存在多收取或收错物业管理费的情况,直至目前,该公司都没有收到任何住户的投诉。王小姐称,如果个别住户有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去物业办公室反映情况,一旦属实,公司必定给予妥善的解决,绝对不会马虎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