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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小区小二楼占绿十余年 有证但却拿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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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物业信息网是中国领先的物业B2B电子商务网上贸易平台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10/9/29 9:10:45

  黑龙江新闻网讯 27日,哈尔滨市道外区居民反映,太古小区2号楼院内有一处占据庭院绿地的违建二层楼,已经存在10多年了。房管单位将其占用,拿不出任何审批手续。

  违建存在10多年   咋没人管?

  记者在太古小区2号楼院内看到,一座二层小楼就横在两楼之间,有150平方米左右,不但将通道一侧挤成小道,庭院也变得狭窄许多。据梁先生介绍,该二层楼是小区物业1998年开始建的,当时没有相关的合法手续,就建在了小区院内的公共绿地上。记者在居民提供的照片上看到,此处原来是绿地,而现在是硬铺装路面。

  一些居民告诉记者,这个小二楼建成后旁边还有一个车棚,里外堆满了废旧的自行车和三轮车,小区环境被弄得一团糟,居民们不断向相关管理单位投诉,最后车棚拆了,但小二楼还是保留了下来。“小二楼肯定是一处违章建筑,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没人管、没人拆,我们投诉也总是石沉大海。”居民们这样说。

  “承租方”   怎么是“所有人”?

  记者随后来到太古小区物业,看到这个物业的门外挂着“道外房管二所”的牌子。一名物业负责人说,小二楼的确有房产证,但在道外房产经营公司那里,他们这里只是一个小的房管所。

  记者找到了这栋小二楼的一份国有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的甲方也就是出租方,是哈尔滨道外房产经营公司,小二楼的产权也应归属于该公司。为寻得小二楼的产权证明,记者致电哈尔滨道外房产经营公司,公司负责人称具体的房产问题应该由房屋所在地的管理公司负责。当记者致电道外房管处二管所房产管理科时,这里的负责人表示只有联系具体的房管员才能得知房产的归属,最后经道外房管员介绍,得知房产证应该在哈尔滨太古新区物业管理公司。

  而那份房屋租赁合同上的承租方就是哈尔滨太古新区物业管理公司,小二楼的承租方怎么变成了所有人。当记者向太古新区物业管理公司了解情况时,该物业公司又将房产证的归属推给了道外房管二所。

  “这份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当房产证用,更不能证明小二楼就是合法建筑。”梁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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