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物管 >> 正文
东莞:天价物业费:“百姓不赞同,我们绝不批”
我要打印   IE收藏   放入公文包   我要留言  查看留言 
文章来源:物业信息网是中国领先的物业B2B电子商务网上贸易平台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09/11/11 8:47:34

东莞:天价物业费:“百姓不赞同,我们绝不批”

发布: 2009-11-10 13:24 |  作者: 黎明 |  来源: 南方都市报 |  查看: 2次


  面对质疑,东莞市物价局表示,尚书银座3.8元天价物管费或调低

  摘要:东莞市物价局终于松口了。尚书银座3.8元/平方米/月的“天价物管费”,在被物价局成本调查监测科一番监审“合理”之后,又在舆论的风暴中将近被推翻。“天价物管费”此时已脱离了单纯的价格数字概念,迅速成为拷问物业服务领域的关键词,同时亦瞬间被命名为政府职能和官方道德的试金石。
  ■热闻快读
  东莞市物价局终于松口了。尚书银座3.8元/平方米/月的“天价物管费”,在被物价局成本调查监测科一番监审“合理”之后,又在舆论的风暴中将近被推翻。“天价物管费”此时已脱离了单纯的价格数字概念,迅速成为拷问物业服务领域的关键词,同时亦瞬间被命名为政府职能和官方道德的试金石。“老百姓不赞同的价格,我们绝不会批”,东莞市物价局的这个“表白”,希望不是“民意风暴”下的妥协,而是公正公平公开的“硕果”。
  热度系数:★★★★★
  物价局:
  尚书银座需按政府指导价
  昨日下午3时,记者电话联系东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就上周五尚书银座物管费征求意见一事进行采访。工作人员澄清说“不是听证会,发过文件给业主,是座谈会”,并表示,只有物价局办公室的罗主任才能对此作出回应。
  随后,记者拨通罗主任的电话,接线人员称罗主任在开会,建议记者“明天再打来”,并追问是哪些业主透露了座谈会的信息。直至昨晚8时,记者才联系上罗主任,针对记者问及的座谈会争锋焦点,他称“没有参与,不好回答”,给了记者成本调查监测科科长陈妙莲的手机号。
  陈妙莲一接记者电话,便发火:“你们还嫌搞得不够大啊!”并称,对媒体发言是罗主任的事,当即挂断电话。
  约十分钟后,罗主任主动来电,称请示了物价局领导,物价局方面的态度是“老百姓不赞同的价格,我们绝不会批。”他说,尚书银座需“按照政府指导价”,下一步等省物价局出台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市物价局关于指导价的规定再会做相应调整。
  尚书银座开发商内部人士亦透露,报道出街当天,开发商、物业方和东莞市物价局曾进行沟通,物业方或将物业服务收费从原来的3.8元降至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最高标准2.4元平方米每月。有业主获悉此小道消息后,坚持认为“就算物业服务收费降到了2.4元,我们仍然应该质疑某些物业服务方的做法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理,因为这表面看起来只是一个楼盘的个案,实际上,这既涉及到整个物业服务领域,也考验政府职能的公平公正”。
  房管局:我们支持联合听证
  在上周五与尚书银座部分业主代表的座谈会上,东莞市物价局方面曾多次表示,关于东莞物业服务按等级收费的指导价是由物价局和房管局联合制定发文的。“服务等级方面的内容是房管局来定的,我们是根据 这 些 服 务的等级标准来定价,所以究竟尚书银座物业服务属于几级,这个属于房管局的职能”,价格管理科科长陈妙莲在会上向业主们解释。针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监管的问题,昨日下午,东莞市房管局局长张伟华一一向本报作出积极回应。
  记者:尚书银座业主口中所谓“天价物管费”,东莞市房管局有收到相关的投诉吗?
  张伟华:暂时我还没收到,但是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和监督,是由房管局下面的科室来操作,也许他们具体有人知道这件事。
  记者:物价局在周五的座谈会上,曾谈及房管局在物业服务收费等方面有着监管的义务,能具体谈吗?
  张伟华: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的文件是物价局和房管局联合制定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方面,主要还是由物价局来管。至于服务和收费名不副实,这方面房管部门确实有义务监管。但是房管局天天派人到楼盘里监督,也不现实,所以要靠业主委员会来监督物业方。
  记者:如果还没成立业主委员会,难道就没办法监管吗?
  张伟华:这样的话,那我们房管局的房产管理科乐意接受业主们对物业方的投诉。我们接到投诉的话,当地有关部门和我们房管部门都会专人去检查监督,并一对一地回复到业主那里。
  记者:你作为房管局的一把手,觉得尚书银座3.8元的收费贵吗?
  张伟华:这要看提供服务的等级,因为服务分等级,一级多少钱,二级多少钱……但是按经验而言,业主与物业服务方的矛盾难以调和,业主甚至觉得物业提供优质的服务最好不花钱。我们房管局也不是没有处理过这方面的问题,常平也有,东城也有,到处都有。
  记者:这么讲的话,矛盾是无法解决的?
  张伟华:不是。我们是政府部门,会认真听取群众和业主的意见,但是业主说不好,也不能就认定为不好。业主和物业服务方都是运动场上的运动员,而我们房管局是裁判,我们不会偏帮哪一方。既然尚书银座还没有业委会,业主对物业服务有意见,可以到房管局去投诉,申请调查,我们房管局乐意受理并且调查,如果属实会有所作为。
  记者:因为问题的解决涉及到多个部门,有业主建议联合物价部门听证,你同意吗?
  张伟华:政府部门都是为人民服务解决难题的,部门跟部门之间好协调嘛,如果物价局牵头的话,我们房管局非常愿意支持配合,但主要还是看物价局这边。
  业主再问
  东莞物价监审不负责?
  “因为不认同这个物业服务收费,所以我至今没有交过物管费”,业主陈先生坦言自己长期拖欠尚书银座管理费,但像他这样欠费对抗的业主大有人在。上周五的座谈会上,东莞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测科负责人曾直言物价局成本监审中的尚书银座建筑成本“没有依据”,陈先生认为:“没有依据的成本监审,为什么还敢公开发布,还光天化日之下贴在楼盘的大堂墙壁上?”
  记者从《关于深圳广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尚书银座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中的监审说明部分看到“该次成本监审所依据的原始资料由深圳广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提供,由于资料的真实准确性和资料完整性所造成的数据错误由提供原始资料的单位负责,审核过程中的数据计算及审核过程所形成的数据由我局负责”。也就意味着,就算物业方提供了虚假或者错误的成本监审原始数据,物价局都可以“干手净脚”。
  关于成本监审的原始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并非物价局无必要关心。比如扬州市物价局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制度中,申明“对经营者成本审核时”,必须坚持“经营者记录的成本(费用)项目是否合法、完整,数据是否真实”的原则,凡是物价局所出具的《成本审核结论报告》须包括“成本数据的真实性”。对此,业主陈先生认为:“难道别的地方物价局就要负责真实性,而东莞物价局的原始数据就都是生下来就很真实完整?”
  业主估算差价近三千万?
  在物价局公布的成本监审报告中,尚书银座的公共设施设备成本高达3700余万,这3700余万成为成本监审中的重头戏之一,同时亦是被业主口水淹没的重大数据。业主老唐本身就是经营建筑工程相关的行业,他认为物业服务方和物价局提出此3700余万的合理性并不存在。昨日下午,老唐就通过数据估算,希望对此证伪。
  “这3700余万里面包括电梯、公共照明系统、消防、发电机、监控设备、二次供水设备”,但是老唐给记者出示了楼盘电梯的采购合同,显示楼盘的电梯总价为约35万元;记者向东莞广安消防工程公司方面获悉,像尚书银座同类型的楼盘消防工程总造价估计不会最多超过300万;而监控系统估价在150万元;发电、公共照片系统和二次供水设备总共估算在200万。“如果按照我们业主自己多渠道估算的是不到1000万,这里面2000多万的差价,实在太夸张了!”老唐告诉记者。
  等业主在周五的座谈会上一度请求是否可以重新成本监审,但是遭到拒绝。尚书银座的业主目前希望能够有更透明的监审方式:“比如公开原始数据,提供所有发生成本的票据根据等”。而实际上,这些业主基本要求都无法实现。
  业界说法
  物管协会:
  政府指导价无法律效力
  业主:政府制定指导价却无约束力,意义何在?
  东莞市物业管理协会是东莞本地自发形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协会会员集合了提供本地楼盘物业服务近240个的物业公司。据悉,尚书银座的物业方———深圳广居物业尚未加入该组织。昨天,该协会秘书长邓笑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坚守合同是最大前提
  高层建筑的建筑面积大,因此收取物业费的面积也大,分摊到设施维护、人员配备的比例就相对大些。对于较低层或公共面积较大的,费用分摊的比例会小一些,收费也相应会高一些。邓笑华说,在东莞高于2.4元/平米/月的物管费最高指导价格的,一般都是独立别墅。显然,作为公寓式楼盘的尚书银座并不满足以上条件。
  邓笑华认为,尚书银座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争执,属于开发商的遗留问题。因为业主购买房屋,开发商应提供《前期物业协议》,其中对物业管理费用和物业公司提供怎样的服务,应该有明确要求。若业主签订了协议,就要负法律责任。他认为,既然双方都认可这个合同,就应该坚守合同。
  指导价没有法律效力
  3.8元/平米/月的物管费高于政府指导价,没有经过审核就收取了半年之久,违规是否代表合同无效?
  “从我们行业里的看法是,指导价不属于法律法规的范畴。从法律层面来讲,应该是契约第一。”邓笑华的看法应该代表了大多数物业公司的观点。但是,不少业主发出疑问,政府制定指导价却没有约束力,那有何意义呢?
  物管有困难 政府要作为
  邓笑华建议,如果是物业管理协会的会员单位,可以找协会协调;若不是,可直接投诉到房管局。若还不能解决,可以违约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双方提供证据,法院按证据判决。成立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会议,公开招标,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就此,不少业主认为,虽然说起来似乎很简单,处于弱势的业主群体,执行起来却相当不容易。
  邓笑华解释说,物业公司生存越来越困难,东莞政府指导价是2004年定的,离现在已经有五年的时间。这期间,占总成本60%-70%的人力资源增加了许多倍,企业的经营收益却相对固定,一直没有办法提升。“希望主管部门对价格这一块能够明确。”他希望,未来能形成一种有效的方式,通过一种合理的程序确立优质优价。
  网友言论
  昨日本报关于尚书银座物管费的报道,在网络上引起强烈反响,网友们纷纷跟帖。一时间,“那么你就是不相信政府啦?”(东莞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测科科长的一句反问)成为流行“雷”语。
  南都网友:
  杨科长,又一牛人!你就是政府吗?你代表政府真正为老百姓着想了吗?牛人啊,政府里面的牛人太多了!!!
  南都网友: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奶粉事件。肾石BB说:我们的奶粉有毒!质监局说“那么你就是不相信政府啦”!
  阳光网友:
  物价局的这位杨科长的言论也可称得上物价部门最牛科长啦!
  网友7377:
  原来物价局只对监审过程负责!那结果呢?叫老百姓如何相信政府!!!
  琴秀:
  如果开了一个这样高价的头,那么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被高价”!
  阳光网友:
  工资涨了,物价高了,保安收入也要提高。业主不交多点钱,保安吃什么啊?应该有个合理的订价机制,要顾及多方利益。
最新供应信息 最新求购信息
查看留言
用户留言
 站内搜索
 企业动态
 产品推荐
 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