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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区消防不过关,罚金谁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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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物业信息网是中国领先的物业B2B电子商务网上贸易平台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09/11/7 8:37:05

 深圳:小区消防不过关,罚金谁来出?
  管理处称在消防大队检查前,小区就已着手自行整改,万元处罚不公
  摘要:今年9月1日,福田花园园东花园管理处与深圳一家消防工程公司签订协议,对小区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达成协议。根据相关文书,9月15日,消防工程公司出具了对小区消防设施的勘查报告书。让管理处没料到的是,三天后,即9月18日,福田消防大队防火员上门检查,小区被查出消防系统失灵的问题。
  南都知道记者陈乐伟 报道 今年9月1日,福田花园园东花园管理处与深圳一家消防工程公司签订协议,对小区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达成协议。根据相关文书,9月15日,消防工程公司出具了对小区消防设施的勘查报告书。让管理处没料到的是,三天后,即9月18日,福田消防大队防火员上门检查,小区被查出消防系统失灵的问题。9月30日,福田消防大队向小区管理处开出罚书,要求后者交1万元罚金。
  昨天,园东花园业委会主任甘先生找到报社,他认为消防大队执法不公,同时担忧管理处把1万元罚金转嫁到业主身上。
  结果:管理处可提请复议,罚金与业主无关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福田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并不知道园东花园聘请消防工程公司勘查小区的事,在9月30日大队开出罚单后,大队相关负责人对案件进行了审核,并没有发现园东花园任何与勘查消防设施有关的文书。而且就算园东花园在检查前,就已经着手自行整改,也应该把整改报告提交给消防大队进行备案,这种情况下,消防大队是不会对该小区管理处进行处罚的。现在的问题是小区并没有这么做,因此,消防大队开出1万元的罚单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如果园东花园管理处认为不妥,可以向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或者福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至于小区的业主完全不用担心这笔罚金会落实到他们头上,消防大队的处罚决定是针对小区的管理处,罚金该由管理处来交。
  园东花园业委会主任甘先生表示,他会向律师进行咨询后,决定下一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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