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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管小区物业获法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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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京报网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09/9/12 9:05:59

“炒掉物业!”已经成为业主不满物业服务时的口头禅,但炒掉物业之后怎么办?除了另聘一家新物业外,昨天,海淀法院的一例判决,给出了一种新的可能——“业主自管”。
  法院判决
  物权法有规定
  业主自管物业合法
  事情得从2005年说起,当时品阁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闹矛盾撤离,小区一下子陷入混乱,100多户业主集体决定自管。经业主大会决议,品阁小区从2006年1月起,由业主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费,由业委会自聘物业人员进行管理。
  可是小区开发商北京立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业主之一,一直不承认这一做法的合法性,该公司认为业委会不具有物业管理资格,连续两年欠费。为此,双方闹上法庭,业委会要求开发商交纳2007、2008年度物业费277704元及延期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人管理”,因此,品阁小区业主自管符合法律规定,支持了业委会的诉求。
 
自管现状
  业主精打细算
  物业费每平方米降了1.1元
  记者来到海淀区净土寺品阁小区看到,这是一个临街的独栋小区,楼房周围除了普通绿化外,还种着瓜果梨桃。步入楼内,无论是电梯间,还是楼道都非常干净。
  “现在业主们都把这栋楼当做了大家庭。”据品阁小区社区服务中心主管邵里庭介绍,这栋楼共有148户人家,自从实行物业自管后,每个人都变成了保洁员、保安员。
  更令业主们开心的是,物业费连年走低,从最初的每平方米2.74元,下降到目前的1.6元。邵里庭摊开纸,算了一笔账:物业费每年近40万元,另外小区广告费每年1万元,主要开支则是电梯费用、水电费和人工开支三项。
  邵里庭说,经过计算,即使高峰期,两部电梯也完全够用,就关闭其余两部电梯;地下二层车库原本有146个照明灯,每月耗电量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经过测试,只开部分照明灯就能照亮整个车库,节省了能源和开支;小区还精简了服务队伍,除了电梯维修和楼宇维修外包给专门公司外,品阁小区现在只外聘12名服务人员,负责设施维修,比以前少了近10人。此外,小区还抛开保洁公司直接聘请保洁员,并与居委会合作,请辖区内的低保户和下岗工人担任门卫值班员,既保证了岗位稳定,也解决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困难。
  省下来的钱三分之一用作小区维修基金,另外部分全部折冲物业费。据邵里庭透露,不到三年,仅小区维修基金就攒下10万余元。
 
专家分析
  只适合独栋小区
  成片建筑小区难推广
  北京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理事长蔡若焱分析,依据物权法,小区物业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所以本质上我国物业都是业主自管,只不过分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两种管理模式。相比较,物业公司管理更适合我国国情。他分析,在国外多是业主自管,这是因为国外多独栋建筑,业主只需照顾自家即可,而我国城市基本上都是连片建筑,有大面积公共领域,如果业主自管,很难提供专业、全面的服务或管理,品阁小区之所以比较成功,就在于它只有一栋楼,属于独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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