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五是南京迎财神的日子,我外出发现停在天正湖滨二期11栋3单元大厅里的电动车电瓶被人偷走,内心颇为纠结,但后来发生的事情更让人对保利物业的管理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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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电瓶被盗,告诉西门保安,他电话通知上级保安,来看过后说可以调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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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告诉我打110报警,我本来没有这种报警念头,一是财产损失不多,二是经验告诉我报警也是白搭;我本来是想借这件事情告诉我们的小区保安要加强警惕,堵上安全漏洞,保护好业主的财产。(因为从我们搬来几个月发现,小区门禁形同虚设,陌生人进进出出无人拦截问询;西门经常被社会车辆堵得严严实实,甚至连自行车都不能通行;晚上经常有推销员上门推销;平时与物管人员打交道,发现他们也抱怨管理差,裙带关系严重,有些骨干打算跳槽,对这个团队没有信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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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既然把我推向110,从全体业主的安全计,我就再多做件事情,打110,五分钟后,中央门派出所警官驾到(对如此的反应速度,让我为人民警察加分!),取证后我与警官闲聊起来,得到一些信息:1.小区安保工作漏洞百出(不详述,各位业主心中有数);2.中央门类似高档小区由于管理好,发案率为零;(也许天正湖滨因为2元/平方米的物管费被高档,对面汇林绿洲3期1.2元,该警官每次开警车进门公干都被查验警官证件,小区地面停车直接罚当班保安的款、小区如有业主电动车等被盗财物由物业全额赔偿···)由此,警官建议我也可以找物业沟通,物业应该给个说法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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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到此打住,抱着退财消灾的念头,被警官一说,我倒看看我们的小区到底高档不高档,就第一次去物业中心进门把自己的事情告诉了前台服务小姐,她做了备案,说正常上班后上报领导。我知道只能这样,刚要离开,进来一位着便装的瘦高女士,说是主管,我又复述一遍事情经过和我的要求,下面的得到的信息让我气愤:
1.物业不保护业主的财产,所有业主如被盗,后果自负,一律打110,与物业无关,更谈不上赔偿;
2.考虑到有些业主还在装潢,所以小区内闲杂人员难管,不可能一一查验,门禁也不能使用;
3.楼道大厅不允许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车,如损坏了地板,还要赔偿···<
4.许多业主拖欠物业费。
一交锋,我就知道碰到了高人,不仅受害业主得不到任何安慰,更别奢求道歉,一推二六五,所有的责任都是业主的,不追究你的责任已经是手下留情了。类似“高人”我没少见,大多是濒临倒闭破产的单位,我只有落荒而逃···,为业主们悲哀,你们缴纳高档的物管费,你们能享受高档的服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