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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三大纠结让“物管”服务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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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物业信息网是中国领先的物业B2B电子商务网上贸易平台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11/1/19 8:51:43
摘要
: 南京市物业办近日发布的一份对物业管理的调查报告显示,该市三大类物业管理矛盾尤为集中。虽然《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但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很多新的问题,该办法已经“无章可依”。
南京市物业办近日发布的一份对物业管理的调查报告显示,该市三大类物业管理矛盾尤为集中。虽然《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但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很多新的问题,该办法已经“无章可依”。出台新版的《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已刻不容缓。
南京市物业办有关人士告诉记者,2010年三大类物业管理矛盾尤为集中,首当其冲的就是业主自治中存在的复杂矛盾及大量邻里纠纷,此类矛盾纠纷已占市、区处理各种投诉信访数量的60%左右。业委会筹备运作成为矛盾中的最大难题。以白下区鑫园小区为例,选举产生2个业委会,要通过法院判决其中某一个生效。又如建邺区拉德芳斯小区,业主大会投票权数不能达到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业主委员会无法选举出台。一些小区业委会不作为,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面临被小区业主“罢免”。少数业主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私拆乱改、车辆乱停乱放、划车放气、毁绿种菜等,造成小区邻里之间矛盾纠纷不断,相互之间关系紧张。
第二大矛盾是,南京市物业市场目前还存在着低价竞争,导致部分物业管理企业通过低价获得服务合同,然而其服务价格和服务标准都处在低位运行,企业服务质量大打折扣,造成业主不满意。业主不肯交物业费,导致服务品质进一步下降,恶性循环。
还有一类矛盾主要集中在老旧小区,这些小区规划存在先天不足,几年下来,环境变得“脏乱差”,房屋及设备设施的失修失养比较严重。而住在这些小区的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又普遍缺乏,“收费难”与“管理难”相互交织,物业管理企业难以为继,也容易形成恶性循环。
为何南京物业管理还会出现这么多的矛盾?南京市物业办有关人士分析称,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门槛低,收入低,部分物管企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履约意识欠缺。而现代社会下,大多数业主的自治意识也非常薄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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