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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质疑物业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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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物业信息网是中国领先的物业B2B电子商务网上贸易平台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10/10/27 9:15:10

框架结构的商品房,凭什么要收“装修结构保证金”?昨日,青山青宜居小区的业主张先生向记者反映,前不久,他带着装修队伍进家装修。小区物业公司要求按面积交纳500元房屋装修管理费,“这是惯例。”

  张先生认为,这是物业公司巧立名目乱收费,拒不交纳。该小区物业公司解释,这项“装修管理费”,实际上是房屋装修结构保证金,相当于装修押金。业主装修完毕后,物业公司确认业主没有伤害房屋结构,装修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后退还。

  物业公司的这种说法,张先生并不满意。他认为,物业收取装修结构保证金,是过时的做法。这项收费,缘于以往的房屋多是砖混结构,常发生业主装修房屋时,改动承重墙的结构。物业公司为预防这种现象发生,提前收取装修押金,“现在都是框架结构的房子,根本不应该收取这费用,是典型的乱收费。”双方各执一词,多次发生争执,相持不下。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说,房屋结构装修保证金,应属一种临时协议。为防止业主装修改动房屋结构,而签订一个双方都可接受的临时协议,目的是为保证房屋结构不被改动。这项收费,不属于法律范畴,没有法律条文要求物业公司必须收取,“是否收取这笔费用,必须征得业主同意才行,跟房屋是何种结构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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