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协函[2010]14号
关于举办“物业管理与既有建筑节能论坛”
暨会员单位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倡导物业管理行业低碳运行的管理理念,总结物业服务企业对既有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实践经验,促进会员单位的学习与交流。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我会定于10月29日在北京市举办“物业管理与既有建筑节能论坛”暨会员单位交流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二、支持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三、参会人员
1.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
2.会员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或工程部经理),各单位1-2人。
四、主要内容
1.国家对既有建筑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介绍。
2.国内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推广和运作机制探讨。
3.物业服务企业低碳运营案例分析。
4.观摩第九届中国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会议恰逢住博会举办期间)。
五、日程安排
1.报到时间:10月28日全天报到(包括外地及北京代表),领取资料。
2.报到地点:北京国谊宾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010-68316611)。
3.论坛时间:10月29日,会期1天。
六、相关费用
会务费:每人800元(含餐费、会议费、资料费等),报到时交纳。
住宿费:标准间350-400元/间•天、175-200元/床•天,套间560元/间•天,费用自理。
七、注意事项
1.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请及时确定参会人员,并将参会回执于 10月15日前传真至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此次活动,优先保留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参会名额。因故不能参会,请向协会秘书处说明。
2.本次论坛拟组织编辑出版《会刊》,并向业界征集交流文章。会刊将在论坛期间进行发放和交流;会员单位撰写的交流文章请围绕本次会议主题,会务组将择优在《会刊》和《中国物业管理》杂志刊载。拟推荐在会刊刊载的内容和交流文章请发送电子版至《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编辑部,截稿日期为10月12日。
3.本次活动不设接、送站,外地代表请在当地订购返程票。
4.本次活动接待委托有关会议服务机构负责。会后如需安排其他活动,费用自理。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许新民、李静、刘寅坤
联系电话:010-88083107、88082258、88083109
传 真:010-88083290、88083107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二O一O年九月二十日
抄送: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