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阳光100的陈东(化名)刚买的价值2400元的电动车夜间丢失,与他同命相连的还有另外的三位业主,事情发生后,陈东最先找到了物业,但物业在报警后承诺赔偿每位业主四个月的物业费(约每人500元),作为物业承担的责任。对此,业主们表示不能接受,由于小区内没有车棚,车主们都将电动车停在了小区的走廊里,并且据陈东反映,电动车丢失当晚,小区的大门被撬,认为这起事件的主要原因在于保安没有履行责任,物业应当承担全部或大部分责任。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同陈东遭遇相同的业主不在少数,由于小区内没有专门停放电动车及自行车的车棚,或由于车棚内没有监控设备,给小区的治安监管系统留下了死角,业主私人物品被盗屡屡发生。但对于物品丢失后的责任谁来承担,业主与物业都各执一词,究竟谁该来买单意见不一。
业主说:开发商和物业有责任
记者通过统计发现,认为小区内丢车物业应该承担责任的占78%,业主表示,物业应保护业主的权益,既然私人物品在小区内就应当受到物业的保护,否则就是保安系统不作为。另外22%的业主认为,责任归属应看合同说话,看当初签订的物业合同来判定。
另有业主认为,沈阳的各个小区都丢车,这是很普遍的现象,不是解决不了,是因为开发商投入成本没有做到位,开发商在建设初期要是设计合理,投资很少的钱就可以办到,后期的物业管理加强一下,问题都能解决。
物业说:要看业主是否付费
某物业公司王经理表示,物业公司掌管的是公共区域内的财产安全。而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是业主的个人行为,因为并没有单独的契约要求物业公司看管电动自行车。
而小区大门安装有报警系统,但在盗贼行窃时,报警系统并没有起到作用,物业公司需要根据法律承担10%到20%的责任。针对阳光100的物业公司仅仅退还4个月物业费的这种行为,王经理认为这只是象征意义上的补偿,阳光100小区的物业公司自觉理亏才用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果业主想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权益,可签订单独的契约或者增加服务合同的相关条款,这样物业公司则必须承担责任。
律师说:业主委员会很重要
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王英超律师表示,小区电动自行车丢失问题需要查看服务合同,里面是否规定了业主物品保管的责任以及义务。具体要看有没有相关的约定,如果规约中并没有规定负责保管公共区域内的物品,则并不承担责任。
而在整个过程中,起到很关键作用的是服务合同,这一合同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当出现问题时,将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通常出现问题,业主都会单枪匹马找到物业要求赔偿,这样的解决方式并不合理,所以小区中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维护业主的权益也至关重要。
另外,王律师介绍,像阳光100这种情况,如果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在丢车的第二天,业主委员会就可以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修改服务合同,将看管电动车一事列在合同中,当日后再发生丢车事件,物业公司就要按照服务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来进行赔偿。只要是业主认为不得不放在公共区域而又价值可观的物品,都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探讨,看是否应列在服务合同中,以保障权益。
见习记者 王莹 宋波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