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地产[6.49 -4.28%]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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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5.01 0.80%]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办理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5亿元,贷款期限10年,年利率为6.534%。公司将以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立人投资)持有的上海信达大厦及广州建和中心项目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由立人投资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宝山信达银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宝山银泰)增资5000万元。增资后宝山银泰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
三、通过关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其于2008年以所持11家房地产公司股权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并就未能注入公司的38项出租型物业作出相关承诺)38项出租型物业的议案:鉴于38项物业普遍存在产权瑕疵,完成过户存在极大困难,公司拟不收购该部分物业。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0月26日上午召开第四十九次(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三项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