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调查另有蹊径。继本月初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证实深圳成为空置房调查试点后,昨天,南都记者从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了解到,该协会受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也正在通过广大物管公司开展商品房住宅小区房屋闲置情况调查。
据了解,和此前统计部门透露的调查不同,此次调查把空置房屋业主地域来源情况列入重点调查内容之一。
根据市物管协会内部《关于开展商品房住宅小区房屋闲置情况调查的通知》,此次调查范围为:深圳各物业服务企业所管理的2000年1月1日以来建成并入伙的商品房住宅。政策性住房(含福利房、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等)及城中村等非商品房不做调查;包含住宅的综合性小区或楼盘只调查住宅部分。
“调查的范围相当大的。”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曹阳介绍,全市2000年以后入伙的住宅小区,大概有几千个,这次调查将选择不小于30%的比例进行,“我理解比一般的抽样调查范围要广,比普查则要小。”
在物管协会制定的商品住宅小区房屋闲置情况调查表上,除了调查商品房住宅小区闲置情况,此次调查内容还包括空置房屋业主的地域来源情况。显然,此举试图通过空置房业主的地域统计来做相应分析。由此,有专家质疑,按业主身份证登记信息做相应调查,很可能会得到结论“空置房外地业主居多”,因为非户籍人口在深圳的总人口中占绝对优势。
尽管市物管协会要求调查,“数据要求准确、可靠,请各物业管理企业由专人负责”,不过实际操作仍存不少困难。“目前调查还没有进行实际操作,我们还在完善方案和等待主管部门批准。”曹阳说。
市物管协会此次调查来自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昨天,该局相关官员称,对他们来说,目前主要问题是调查的一些关键问题没有明确。首先是空置房的标准,是半年还是一年,多久才算空置房?市物管协会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不清楚。上述住建局官员指出,如果房子一两个月没出租出去,算不算闲置?“这些标准都没明确,很模糊,调查工作就很难开展。”
一些物管企业从业者表示,其实他们对所管理小区房屋的空置情况也不好掌握,只能靠平时观察情况判断。这给调查的准确性带来困难。此外,由物管企业统计调查业主的地域来源等信息,也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目前市住建局正向上级部门请示此项调查操作中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