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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有权不让业主封阳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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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物业信息网是中国领先的物业B2B电子商务网上贸易平台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10/9/25 9:20:51

案例一:物业有权不让业主封阳台吗

  网友:我新买的房子在3楼,最近才搬进去,觉得外面的阳台不太安全,想把阳台封闭起来,但是物业却不让我安装封闭阳台,说是影响小区外观。请问下物业有权力不让我封闭阳台吗?

  专家:先确认合同中是否有相关条款约定

  依照《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在购房后,在不妨碍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对自己的房子做出相关处置是可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开发商无权反对业主封阳台。业主和开发商出现分歧时,业主应首先确认购房合同或物业合同中是否对封阳台有过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禁止封阳台的条款,那么在双方对该条款做出修改前,业主是不能封阳台的。

  业主不宜自行其是

  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买房人不得封阳台”,而您又想封阳台,在这种情况下,单个的业主自行封阳台,明显有违约的性质。在社区条件成熟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如果全部或者绝大多数业主有意愿,可以由业委会形成动议,进行协调,变更原有合同条款,以此来实现自己的权利。单个的业主很容易处于弱势,成立业主委员会,统一意见,从达成封阳台的动议,到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方,少数服从多数,才更有可行性。

  案例二:优先购买权受侵害可要求赔偿

  网友:房东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将出租给我的房子卖给了别人,我能否以侵害优先购买权主张他们的合同无效?

  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可请求损害赔偿,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您不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只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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