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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设施决定生活质量 遭遇物业纠纷业主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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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物业信息网是中国领先的物业B2B电子商务网上贸易平台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10/8/30 9:26:10

随着城市的发展,完备的小区设施成为人们生活的一个小圈子,直接决定着小区业主的生活质量,然而,绿化缩水、停车位纠纷等物业和相邻问题,常常给业主们带来很多的困扰。遭遇物业纠纷应当如何维权?

  张先生:我住在美丽新世界小区,小区的地下车库成了别人的仓库。地下停车场归谁所有?开发商把地下车库租赁给别人当仓库,业主应当怎样维权?

  伍开国: 要弄清开发商把地下车库出租给别人做仓库是否侵犯了业主的利益,首先得明确小区的地下车库归谁所有。如果小区的地下车库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作为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人,它有权自行决定车库的具体使用情况。此时,作为业主可以联合起来找开发商协商,可以从售房合同层面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视具体合同约定而定)。如果小区的地下车库归广大业主所有,开发商行使的仅仅只是一个代为管理权,则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构成了对广大业主权益的侵害,业主有权利要求物业公司纠正出租车库给别人做仓库的行为,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谢女士:我停在小区内的汽车不见了,报警后至今没有破案,多次找物业公司索赔未果。请问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伍开国:如果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物业公司的合同义务包括了车辆保管服务,那么发生车辆丢失的,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但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未尽起码的安全防范义务或未配备应有的安全防范设备,对车辆的丢失有重大过失的,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你将车停在小区内,并为此向物业公司交付了保管费,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保管责任和义务。车子在小区里丢失后,物业公司应按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收取的不是保管费而是场地使用费,应根据其收费的数额和车辆的价值比率,确定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李先生:我的邻居老王家安装空调,安装时将室外空调机正对着我家的门。空调启动后,热风就直接吹进我家,加之很大的噪音,扰乱了我的休息。我是否可以起诉邻居老王,要求拆除空调并赔偿精神损失?

  伍开国:《民法通则》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给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老王将空调外机安装对着你家房门,对你的生活造成了影响,侵犯了你的相邻权。你尽量与老王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要求拆除空调外机,安装到不影响你正常生活的合适位置。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人身权、人格权受到侵害及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遭到损害后才可以提起,你这种相邻权受到侵害的情形不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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